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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狗一样奔跑 상구일양분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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저자 里则林
ISBN 9787555103110
출판사 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
수량
총 상품금액 12,300
  • 版 次:1
  • 页 数:304
  • 字 数:
  • 印刷时间:2015-2-1
  • 开 本:32开
  • 纸 张:胶版纸
  • 印 次:1
  • 包 装:平装




编辑推荐
 ☆ 青年作家刘同真诚作序推荐, 一个萌怪青年,56个肆无忌惮的纯真故事;
 ☆“左右的工作室”签约作者,「ONE 一个」常驻高赞作者里则林首部作品集;
 ☆ 他曾创下七篇文章在「ONE 一个」获得25万高赞的记录,“一个”上累计获赞高达50万。文风
有时走心,时走肾;偶尔温暖,偶尔荒唐。上一秒把你看哭,下一秒就让你笑尿。
 ☆ 为______奔跑,像狗一样又何妨。“当你开始认真对待自己,你总能在下划线里填上属于你自己的答案。希望我们都是步伐轻盈又专注的,像狗一样奔跑的人。”
 ☆ 青年作家刘同、陈谌、张晓晗、姬霄、苑子文、陈亚豪,青年漫画家吴琼琼、失控的Saner感动推荐。写给所有不遗余力坚持自我的纯真少年。
内容推荐
 也许你曾被人笃定这辈子没什么大出息,也许你没有按照所谓的标准长成一个好少年,也许你依然迷茫不知何去何从,也许你到现在仍然一事无成。不过,就算全世界都否定你,也没关系,路很长,只要你不放弃你自己,坚持,努力,以像狗一样的昂扬姿态,专注前行。
 为______奔跑,像狗一样又何妨。“当你开始认真对待自己,你总能在下划线里填上属于你自己的答案。希望我们都是步伐轻盈又专注的,像狗一样奔跑的人。”

 「ONE 一个」常驻高赞作者,萌怪青年里则林的首部作品集。当中有与众不同的独特视角,有叛逆不羁的雷人行径,有年少生活的种种记忆,有迷茫,有思考,有成长。你有可能被他的冷酷不羁所折服,也有可能因为他的种种恶搞捧腹大笑,然后在紧接着的下一秒,得到长足的温暖与感动。
 一直在遇见,也一直告别。看一个昔日荒诞不羁的少年,如何在经历和思考中成长为一个平和宽容的青年。或许从中,你可以看到过去和现在的自己。
 给所有不遗余力坚持自我的纯真少年。

 1.生活有时只是一场田径赛,在起跑线上等发令枪是世界上最漫长的事情,万物都在焦躁地运动,有起跑线上的人一动不动,心里充满紧张和焦虑。只是当枪响的那一刻,突然世界就寂静了,万物都在静止,耳边只有风声,而领先者总是那些能像狗一样奔跑的人。

 2.生命中的诸多告别,比不辞而别更让人难过的,是说一句再见,就再也没见过。

 3.当我沉默地面对着你,你又怎么知道我曾在心里对你说了多少话。

 4.人不会太孤单,只是许多路,你可能需要自己走。但没关系,因为你是你坚强的后盾。

 5.少年们带着心中的不理解急切地跳进这个世界,换来的却又正好是这个世界对我们的不理解。互一碰撞,彼此不解释,分道扬镳,越走越远。

 6 世界上往往只有一种生活是真正关乎自己的,那就是“自己的生活”。我们无法改变的是生活的轨迹,不可避免地趋于平淡和平凡。但还好,我们可以选择给生命留下不一样的痕迹,避免变得平庸和麻木。

 7.我相信,真正会让你高兴的,是雨后的彩虹;让你长大的,是那些背叛的诺言。还相信,如果你放弃等待,生活总会升起一轮红日照亮你。

 8.无论我们曾爱过多少人,最后留下来的,一定是那个让你习以为常的人。像空气,像大地,让你活得踏实。

 9.时光是一条一直向前的路,你向前走一步,它就延伸一步,从不超越你,也不丢下你。对未知的路失去勇气,才是青春真正的坟墓。

 10.真的坚强也许并非刀枪不入永远不会受任何东西伤害,而是被伤害以后,仍能直面内心最大的恐惧走出阴影,做一个坚强的人。




作者简介
 里则林
 萌怪青年,江湖人称“小可爱”,“左右的工作室”签约作家,「ONE 一个」常驻高赞作者。
 1990年出生,因为父亲是商人,自小多次转学,度过了一个不同于常人的颠簸童年。年少叛逆,被父母发放海南独自上学,高三最后一个学期,“浪子回头”,努力学习,考上大学。
 大学期间开始写作,文章发表在邻居的耳朵和新浪博客,被多家网站转载过;文章曾在《青年文摘》、《读者》、《意林》等杂志刊登;并成立网络电台:小时光电台和有个电台(微博:@有个FM),常驻各大音乐平台,在酷狗点击破千万;
 在“ONE.一个”上发表了《你去了英国》、《像风一样自由》、《像空气,像大地》、《我的王国》、《你曾是少年》等文章,人气贱涨。

 微博:@里则林
目录
 推荐序 路边的人民币不常有 
 序 都说我会长成渣,但是我没有 
 Chapter One 像狗一样奔跑 
  你去了英国 
  像空气,像大地 
  等太阳的人 
  像狗一样奔跑 
  你是你坚强的后盾 
  千百万个夏天 
  世上唯一的你 
  路灯   
  夏天里的少年 
  九零年代 
 Chapter Two 你曾是少年 
  我的王国
媒体评论

 即使我没有在网络上发现里则林,你们也迟早会发现他。这就是我对他文字的所有评价。

 ——光线影业副总裁 刘同

 初次见到里则林,痞气十足,像是从青春小说里走出来的坏坏男二号,相谈两句后,觉得是个从童话故事里跳出来的卖棒棒糖的纯净小男孩,蕴含着萌翻世界的可爱。他随性洒脱,却有着对生活一丝不苟的认真与爱。他叫里则林,成长过程里常被人认定是“废柴”,如今却点燃自己,给你光亮给你热。

 ——“左右的工作室”内容总监 陈亚豪

 每次见到里则林,就想起十七岁时的自己,那个满怀心事的浪荡少年。读过许多故事,他的故事最安静,平铺直叙,情绪缓和。这样一份安静,对于瞬息万变的极速世界是一种倔强,也是一种抗争,力求不被世俗改变,不愿变成经验老到的大人的抗争。少年心事何其简单,我们都曾经历过,也都在渐渐地失去着。于是,像狗一样奔跑,心无旁骛地奔向目标,最终会成为最容易触动我们情绪的阀门。

 ——资深媒体人 姬霄 

 他成功构建了自己的小世界,一个令人向往的、充满魅力的、属于文字的世界。在那里你看他诙谐的段子,就跟着开心起来;看他伤感的故事,也跟着感慨。当然最重要的是,当你合上书,回到现实世界里,你终于学会了面带微笑,

 ——青年作者 苑子文

 没有华丽的词藻,没有意味深远的大道理,里则林的文字就像在荷尔蒙中浸泡过的鹅卵石,未曾精雕细琢,却是以最自然美好的形态分布在青春流域。相信每个读他的人,都会感受到青春的那份张狂不羁和怅然若失,然后在他的故事里,去哭,去笑。

 ——青年漫画作者 失控的Saner


在线试读部分章节
  推荐序 路边的人民币不常有/刘同
  你必须先伸出自己的手,别人才知道如何扯你一把。
  如果你认同这句话,你也能认同这本书的作者里则林应该就是千手观音。
  在没有人理会的日子里,我想里则林应该是掉入地洞的少年,每天花 23个小时练习自己的肺活量,然后花 1个小时朝洞外咆哮:有人吗?有人吗?有人吗?无人回应也不黯然失色,第二天继续,再来一次,持续至今。
  他说:“直到有一天,我的文章突然被人发现,当天被转载了一万多次,然后陆续有出版社的编辑把头探到洞口,才发现这里真的有我这么一个人。”
  时间回到几年前,当时杂志《女报》约我写一篇卷首故事,我二话没说答应了,因为人生第一篇被《青年文摘》转载的文章就是被《女报》发表的,抱着一种感恩的心情,我对约稿的编辑说:能不能给我看几篇你认为特别好的范文?我找到感觉之后,就立刻写给你。
  编辑给了我五篇。我从第一篇一字一句阅读,清晰地记得那篇文章字字铺陈在心里,就像历经了四季,读到最后,眼泛泪光竟然有些愣神,我在心里飙了一句脏话,然后感叹,写得也太好了!
  只是奇怪,这么好的文笔,怎么我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呢?一方面我惭愧于自己的孤陋寡闻,一方面我很有冲动想看看这位作家写的其他东西。从他所写的内容来看,年纪应该在三十出头,和我差不多的年纪,作者叫里则林。奇怪的名字,但不矫情。
  我放下手头的一切,开始在网络上搜索这个名字,先是找到貌似他的博客,然后再找到他的微博,一点一点了解,才发现,哦,原来他是一个逗比,哦,原来他是个广东人,哦,原来文字只是他的爱好,啊?他居然是一个 90后?!
  再后来的事情就自然而然了,我给他留言,把他的文章分享出来,而他就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,很直接地对我说:“同哥,我可能要回去帮家里管厂子了,再也不能写作了,你能不能帮我介绍个出版社出本书啊。”我就把他的联系方式给了我的出版人,出版人都比较功利,行不行看质量,和人情没什么关系。后来的后来,就有了这本书。
  里则林总说:同哥,谢谢你。然后还会说更多肉麻的话。我总是嗯嗯嗯,赶快默认,让他闭嘴。
  而事实上我在想,这与我是不是好人,真的关系不那么大,以我一己之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帮人改变一生。如果那本杂志不是第一个为我发表文章的杂志,如果编辑给我的文章里第一篇不是里则林,如果他的博客或微博不是实名制,如果他的微博和博客不是每天坚持在证明他是真正热爱文字的,我想我是断然不会认识他的。但以他的年纪与文笔,我想今天即使不是我发现他,总有一天会有另外一个“同哥”去认识他。
  一个人有价值会发光,怎会担心路上没有行人把他拾起来交给警察叔叔?
  而实际情况是:行人到处都有,路上的人民币不常有。
  只是希望,这样一个一直处于黑暗中努力自我发光的年轻人,十年后,二十年后,在白天也会持续蠢蠢地闪闪发光。因为写作这种东西,稍不留神,熄火了,就很难再点燃了。


  序 都说我会长成渣,但是我没有
  等会翻开里面,有的是让你们捧腹大笑的冷幽默、无厘头和荒诞不羁;也多的是让你潸然泪下的情感;也会有不少让你感同身受的成长经历,温暖的情谊,和所谓的人生哲理。所以这篇序,我就静下心来,写点平常不太会说的自言自语吧。反正会把序看完的人又不多。
  记得有一天,我的朋友跟我说,则林,你永远是那个被问起“什么时候回来”的人。
  嗯,确实是这样的,我的小学,上了三个城市;我的中学,上了两个学校;我的高中,去了海的另一边,大学时我再次回到大陆。
  成长过程中,我印象最深刻的,往往都是一些早应该发黄的画面:我离开家乡时,飞机窗外的那几朵孤单的云彩;站在陌生的街道旁,听着周围的人说着完全听不懂的方言,我不自觉地抓紧衣角;我再次离开刚刚熟悉的城市,坐上火车,看着窗外一片一片绿油油的稻田,稻田边站着一个老人,仿佛羡慕地看着即将踏上远方的我,而我也羡慕地看着他,渴望自己也能一直站在同一片熟悉的土地上,看着熟悉的风景和人;还有我离开度过了整个少年时代的重庆时,天空下着蒙蒙细雨,朋友们站在路边流着眼泪与我挥手道别,看着他们一滴一滴地滑下眼泪,我一扭头就开始痛哭失声。
  那些过去的成长日子里,我时常都在与陌生打交道,在很长一段时间被迫养成了表面嘻嘻哈哈的习惯。只是一直学不会如何当面表达真情实感,每次告别,我都很少说话,但总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,会认真地看即将离别的人们一眼,然后在心里永远记住这个画面,因为我深知后会总是遥遥无期的,只是常常被误解作冷酷不羁。有时也会觉得自己对情谊的珍惜,甚至到了过度的程度。
  我会很容易原谅伤害过我的人,因为我习惯牢记每个人对我友好的时刻,而且珍惜一起度过的所有时光。我想男人的心胸不一定是来自承受过多少委屈,有时可能仅仅是出于珍惜。这种珍惜旧物的习惯也时常扩散到一支用了很久的笔,甚至是一张在床头放了很久的纸,看着它,早已记不起它是用来干吗的,写了些什么,但我也会细心叠好,放进柜子里。高中时买了一个钱包,一用七年到如今,破旧得有时候甚至不好意思拿出来,但一直不舍得换,因为觉得它曾陪我走过穷苦的少年时光。
 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。
  但你也不能说我无趣,因为随便问起一个我的朋友,我想他们的第一印象一定是搞笑好玩幽默。也许是因为我有一半的灵魂被风和阳光晾得干爽,还有一半被淅沥细雨打得湿透吧。
  我常是那个带头做坏事,出尽天下馊主意的人。读书时,一般姑娘跟我聊天超过一个星期,就会忍不住爱上我。鉴于这个特点,我曾扬言给我一部手机和你想泡的那个姑娘的手机号码,我就能帮你用短信搞定。后来我帮六个人终结了单身,觉得累了,从此退出江湖。
  我人生的分水岭出现在初中。初中之前基本等于一个“天才儿童”,学啥啥拔尖,比啥啥得奖。只是人世间最可怕的事情就是父母把你当作“天才”看待,他们早早让我幼小的心灵背上偶像包袱,觉得凡事要做到天才的级别,狭隘得甚至容不下一个 99分。后来终于有一天我累了,决定与他们的期望背道而驰,从此破罐子破摔,于是才有了一整个荒诞不羁的少年时光。在那段时光里,我对父母的印象只有他们的叹息,和身边的人对我所有的标签和评价。
  那时我每天斜挎一只包,里面没有一本书和一丁点文具,装的全是水果和保健饮品。人家去学校为了好好学习,而我仅仅只为了健康成长。好多人觉得我那时坏透了,其实我是常常劝那些要跟着我瞎混的“小弟”好好回去上课,并且不准他们学抽烟的人。
  记得曾经隔壁班有个小胖子,在楼道被两个“班级小霸王”一人抬手,一手抬脚,悬在半空中,一直拿他的屁股与地板玩“撞钟”,博得许多人围观讪笑。我经过时,只看了一眼,就满腔愤怒地说了几句威胁的话,然后解救了小胖子。我们直到今天还是很要好的朋友。之后长大了,我也渐渐发现,其实人群中最不麻木的,往往是最“不乖”的那一个。
  高中我离开了重庆,在海的另一边过上了孤独的日子。然后在高三最后一个学期,认真学习,考了一个本科,终于回到家乡。
  曾经,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认为,我会长成一个渣,对我未来的判定基本与刑事犯罪紧紧相连,但是我没有。因为曾经每当我幻想未来,总是有别于同龄人和身边的小混混的。他们也许不会幻想这些事情,抑或幻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,都是一片大雾茫茫。而我对自己未来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,其实是清晰可见地呈现在脑海里的,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品格,什么样的品行,甚至什么样的成就。我觉得自己像那种站在人群里失聪的守望者,只是静静地守望着那个心底的自己。
 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跟狗玩过丢球或者飞盘的游戏,它们只盯着一个目标奔跑的样子,很可爱。再仔细看一次,你又会觉得很感动。为自己奔跑,像狗一样又何妨。
  最后回忆一下我最喜欢的电影,《大话西游》里的一个画面,至尊宝站在城墙上,盯着悟空的背影,对紫霞说:“你看那人,好像一只狗啊。”
  以前我对这画面很不服气。但现在只是觉得,悟空知道自己做过什么,也知道自己即将去哪,那便足够了;我们无法阻止别人评价我们的背影,但还好,反正又听不见。况且那个很像狗的人,可是齐天大圣啊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么么哒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 8月 4日凌晨两点


  像空气,像大地
  无论我们曾爱过多少人,最后留下来的,一定是那个让你习以为常的人。像空气,像大地,让你活得踏实。
  咪咪哥最后一次分手,是在 23岁那年的秋末冬至,那个女孩叫海螺。
  那天海螺围了一条奇怪的围巾。在吃饭的时候,咪咪哥一直在思考,到底要怎么样开口。每次缺乏勇气的时候,咪咪哥会先吃点辣,比如小时候跟人约群架,对面站了一群清一色的光头,咪咪哥有些紧张,忍不住地瑟瑟发抖,脸上的微表情出卖了他的恐惧。对面为首的光头大喊一声:“怕,怕就不要出来混!混,混就不要出来怕!”当时我在旁边,马上默默记了下来,这句话成为了那年我比较有文采的 QQ签名。
  咪咪哥听完二话没说,转身就走,进小卖部买了一包泡椒凤爪,蹲在角落开始自顾自地吃了起来。大家都看着他,光头们很焦虑,并且觉得很尴尬,觉得自己阵仗排得这么大,这人居然转身就啃鸡爪去了。
  当咪咪哥啃完一包泡椒凤爪,辣得不断倒吸凉气感到怒火中烧的时候,才猛然站了起来,手里抓着一把鸡骨,甩向光头佬,大喊一声:“刚刚谁说老子怕的!站出来!”然后对面哗啦啦地站出来好多人。
  那次咪咪哥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好长一段时间。所以分手那天,咪咪哥先点了一大盆水煮牛肉,只吃辣椒不吃肉。海螺在对面觉得很感动,毕竟自己只吃辣椒,把肉留给对方的男子,这个宇宙里并不多。
  咪咪辣得头皮发麻,双唇类似火腿,找回了童年的勇敢时,才终于开口:“你这条围巾怎么这么眼熟?”
  海螺愣头愣脑地把围巾取下,然后嘻嘻地笑了起来:“这条是你的秋裤,以后每年冬天来的时候,我就把你的秋裤洗干净晾起来,然后用剪刀从裆部一分为二,这样我们就有独一无二的情侣围巾过冬啦!”说完傻笑着看向咪咪。
  咪咪哥愣了一下,边吸着凉气,边结巴着说道:“那,那我们就分手吧!”说完站了起来,转身就走。走到一半,又回过头来,大喊着:“别问为什么!也别问 why!”
  海螺只是愣愣地坐在原地,过了一会儿,才红着眼睛问:“这两句话,有什么区别啊?”
  咪咪哥站在原地,欲言又止,走回去,端起一杯水,一饮而尽。

  分手后的咪咪哥照旧呼朋唤友,宣布失恋,但这次和以往有细微的区别,他只呼唤了我一个人。
  “你知道吗?端起水杯一饮而尽那一刻,我心里飘荡着一首刘德华的《忘情水》。”
  我听完心里毫无波澜,因为我太知道了,咪咪哥有特别的失恋技巧,伤感不会超过 12个小时。我只是低头继续吃着宵夜,喝着啤酒。咪咪哥说完看我完全不理他,就低头不断地喝着酒,但喝着喝着,我发现他这是要往闷酒里喝的节奏了,就像在喝酒前提前吃了一片炫迈。看着他忧伤的脸庞,我开始觉得有点惊讶,难道他是真的受伤了?于是试探着问了一句:“你怎么了?”
  咪咪哥面无表情地看着我,摇了摇头。

  其实咪咪哥是个情场浪子,因为年少时他立志成为一个风一样的男子,但后来有一段时间类似疯子,并且不肯交暑假作业,老师一气之下让他别来上学了。他听完一气之下就不来上学了,最后去上了职中。
  咪咪哥去了职中以后,整个人都放荡不羁了起来,还被许多放浪形骸的女孩倒追。因为上帝是公平的,没给他优越的智商,却给了他优越的长相,加上那年头那年纪我们结识的女孩子都没啥内涵,不太欣赏我这样才华横溢的男生,只喜欢咪咪哥这样的帅哥,所以那时候我们羡慕之余,没事就开个赌盘,赌一赌咪咪哥这次的恋爱能撑多久。有个执著的小伙子坚持赌咪咪哥会超过四个月——赌了四年,输得我们都不忍心再跟他做朋友了。
  但海螺是咪咪哥生命中的奇迹,足足有一年多。这姑娘平时大大咧咧,我们第一次见到她时,她穿着一件宽领毛衣,宽到感觉她家可能需要换个洗衣机那种;穿着一条牛仔裤,一双匡威帆布鞋,挎着一个黑色斜肩包。她基本属于那种“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她一眼,从此觉得自己又多浪费了一秒”的姑娘。
  老狗看了一眼海螺,又看了我一眼,然后对着海螺做了一个 ok的手势。我摇摇头,对老狗说“你错了,应该是这个”,然后竖起了大拇指。
海螺咧着嘴开心得笑成了舒淇。其实她并不知道,老狗做的手势表示最多三个星期要被甩,而我不赞同,摇了摇头,表示最多一个星期。咪咪哥只是在旁边尴尬地笑着,少有的羞涩。
  一个星期之后,我们大家又聚在一起,海螺姑娘仍然笑嘻嘻地坐在咪咪哥旁边,看着我们插科打诨,我默默给了老狗二十块。三个星期之后,我们在人潮中看到咪咪哥和海螺站在车站等我们吃饭,老狗又还了我二十块。
  如果满分十分的话,海螺姑娘初次见面的得分加上感情分一共得了一个“π”。可随着时间流逝,海螺姑娘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逐渐逆袭。

  有天夜里,我们在咪咪哥家喝酒,她坐在旁边没有絮絮叨叨,也没有因为我们太吵闹而甩脸色的时候,我们给她加了一分;在我们临走前,她先把酩酊大醉的咪咪哥扶进房间,再执意要送我们下楼打的,并且一直陪我们等到天荒地老打死不走,目送我们安全上车,又跟司机再三交待以后才肯离去时,我们又给她加了两分;第一次尝到她的手艺时,再加了三分。她用许多自然又细微的小事征服了我们,在我们心中几乎只差零点八几分就可以成为一个满分的女神了。
  我们都对海螺姑娘产生了一丝微妙的情感,开始试着叫她“咪嫂”,每当这时她都幸福地笑道:“乖,我给你们煮饭吃!”她就是如此实在,对一个人好,把一个人当自己人,就煮饭给他吃。

  但咪咪哥还是和她分手了。
  那天夜里,我问完咪咪哥怎么了之后,咪咪哥摇了摇头,面无表情地看着我,忧伤地说:“我这次真的感觉有点伤心。”
  我抿了口酒,点点头说:“她真的挺好的,我也有点伤心。”
  咪咪哥接着说:“你知道吗?她说她的围巾是用我的秋裤做的的时候,我整个人都融化了,我觉得她太可爱了!我转身离去,看到她红着眼睛还没反应过来的样子,我觉得她太可爱了!我都想回去抱着她亲一口,但忍住了。我选择喝了一杯忘情水。”然后低着头,自顾自地打着节拍唱起了《忘情水》。
  我看着咪咪哥,觉得有点可惜,我说:“你浪荡半生,终于遇到一个能相处那么久的女孩,而且我们大家都喜欢她,你怎么就非要分手呢?”
咪咪哥的歌声戛然而止。他看向远处,盯着路边一个醉酒呕吐的姑娘看了良久,过了一会儿才说:“其实我不敢想象,一辈子对着一个人生活的生活,那也太平淡了。我感到害怕。”我听完想了想,自己也觉得害怕,所以不知道怎么劝。我只淡淡地叹了口气,觉得没有回头的浪子基本等于瞎子,再好也进不了眼。咪咪哥看着我只是不言不语地叹气,眼神却有一种奇怪的幽怨。他看着我,我看着他。
  之后半年,咪咪哥一直没有女朋友,这是他从青春期算起,最孑然一身的半年。
  我也只是偶尔会和海螺在网上聊聊天,她每次都会旁敲侧击地问起咪咪哥:“你最近还好吧?哦。那咪咪哥呢?”“你最近过得挺滋润的吧?嗯。那咪咪哥呢?”搞得我有一种莫名的心酸。
  直到有一天,海螺跟我说,家人安排她相亲。然后又跟我说,也不算相亲,双方早就认识,感觉还不错,其实就是去走个过场,确定恋爱关系的。我听完深感惊讶,这次换作了我问:“那咪咪哥呢?”过了许久海螺才回复:“我都等半年了。”然后就下了线。过了一会儿她又上线,对我说:“其实我对他从来不追,不赶,只想对他好,照顾他,希望自己像围巾一样,不让他觉得像领带那么锁喉,但让他切切实实体会到温暖的包裹。仅此而已。”
  看完我双眼一湿,回了一句:“对啊。”然后就不知道再说什么了。
  我对着电脑发呆良久,忽然想通了。我抓起电话就拨向咪咪哥。电话一通,我就喊道:“咪咪,海螺你还要不要?”
  咪咪那头感觉没睡醒:“啊……我……”
  “我你妹啊!海螺要跟别人在一起了,现在在去确定关系的路上。”
  “你说的在去确定关系的路上是不是一个比喻句?”
  “不是!是真的在路上!”
  然后我听到了那头“砰”的一声,过了一会儿咪咪的声音又响了起来:“哪条路?”
  我突然就蒙了。对啊,哪条路?然后电话那头还有人在不断地追问……

  我和咪咪哥蹲在路边,他打海螺电话没人接,我打,还是没人接。一个小时过去,我们两个人就坐在路边,咪咪哥垂头丧气地说:“都怪你。”
我没理他,还在想到底是哪条路。
  咪咪哥又说:“分手那天,我只叫了你,因为我觉得你最有良心,你会劝我,你会给我一个理由让我不分手,但你只是叹气。”
  我才想起咪咪哥那个幽怨的眼神。我对咪咪哥说:“那时你说,你不敢想象,一辈子对着一个人生活的生活,那也太平淡了,感到害怕。其实我也一样。”
  咪咪哥没有说话。
  我又说:“这半年,我有时和海螺聊天,海螺每次都会问起你。今天她说,她对你从来不追,不赶,只想对你好,只想照顾你。我听完就哭了,突然就想通了。”
  咪咪哥忧愁地盯着脚下的草,问我:“怎么说?”我点起烟说:“我觉得是这样的,不管我们曾爱过多少人,最后留下来的,一定是那个让你习以为常的人。”
  咪咪哥听完眼睛就红了,淡淡地说了句:“对啊。”
  然后各自沉默了起来。

  过了两分钟,咪咪哥猛然抬头,把我手机抢了过去,我惊慌失措地看着他,他得意地说:“海螺的微信肯定还没删掉你吧!这个她可没办法不接!”
  我马上用力地点点头。他熟练地打开微信搜索出海螺,一溜猥琐地小跑到远处没人的地方,猝不及防地对着手机大喊了一句:“海螺!以后每年冬天来的时候,咱们就把秋裤洗干净晾起来,然后用剪刀从裆部一分为二,这样我们就有独一无二的情侣围巾过冬啦!”
  过了一会儿,又补充道:“我想跟你结婚!真的!不要问为什么!不要问 why!”
  我立马躲闪到更远处,用衣服遮住了脸,以免经受不住路人诧异的目光。喊完咪咪哥举着我的手机,目不转睛地盯着。一分一秒地过去,时间随着我手机的电量不断流失,屏幕不断黑了又亮,亮了又黑。我在远处紧张地看着这一切,突然听到了一声响铃打破了胶着的空气。
  咪咪哥如释重负地看向我,然后我们一起笑了。

  后来咪咪哥和海螺结婚那天,我们一起上台为他们合唱了一首张宇的《给你们》。司仪问咪咪哥:“你愿意一辈子照顾 xxx女士吗?”咪咪哥大
书摘与插画
插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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